各潜在投标人:
经学院研究决定XJCZ201307-140号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的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2项目概况:按照《西安市2013年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和《经开区2013年治污减霾工作方案》精神,我院将于2013年8月底拆除现有的1.5蒸吨的茶浴炉,根据院董事会的决定我院现需采购安装燃气开水锅炉1台(常压、不锈钢内胆、水容量2.0T,热功率700KW),计划投入使用时间为2013年8月2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出具C级(或C级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锅炉安装许可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除出具上述内容外,还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
3.5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人与具有锅炉安装资质的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但不接受安装公司单独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201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