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中心(部)及有关单位:
经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我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于5月15日全面启动。为做好评奖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奖范围: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社科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实际工作者等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申报要求:(1)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须由第一作者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3)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限报2项;(4)申报者填写《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三份,连同申报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报受理单位〔论文和调研报告需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著作需三本;学术译著(文)需附原著(文);出版的外文专著需附中文摘要,发表的外文论文需附中文翻译〕;(5)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保留一套原始件,其余均应覆盖申报人姓名或能识别申报人身份的信息。
3、所申报成果需在陕西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学术报刊认定目录范围内。
4、申报、受理时间:2013年5月16日至6月10日。
5、材料下载:见附件
6、联系人:赵 燕
联系电话:86654207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