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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2021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02    来源:

各系团工委、各级团学组织:

2020年,学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学院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学生服务中心的指导下,不断深化共青团改革成效,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升共青团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对大局贡献度,为建立健全团内表彰激励机制,增强基层团组织的主动性、创造性,同时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和引领广大青少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不断提高。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评比设立五四共青团工作优秀单位、“一系一品”共青团工作单项奖、优秀团工委书记、最美志愿组织、校园十佳团支部(其中所在团支部书记为优秀团学干部,不用单独报送)、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共计8个奖项;“一系一品”共青团工作单项奖旨在表彰各系共青团工作在组织建设、青年大学习、学风建设、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校园文化、志愿服务、思想宣传八个方面工作中具有的先进经验和特色做法,可形成示范效应的优秀工作成果项目。

二、评选奖项和数额

1.“五四共青团工作优秀单位”2个。

2.“一系一品”共青团工作单项奖若干,包括: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青年大学习先进单位、学风建设先进单位、社会实践工作先进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先进单位、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共青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根据申报情况决定。

3.“校园十佳团支部”10个。

4.“优秀团工委书记”2个。

5.“优秀团学干部”(具体分配比例见附件)

6.“优秀共青团员”为各系共青团员总数的1.5%(以“智慧团建”系统中的实际在校团员人数以及2020年度团费缴纳总数为准。具体分配比例见附件)

7.“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表彰对象:在志愿服务指导中心或者系级志愿者队伍注册半年以上且注册认证的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5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

8.“最美志愿组织”评选、表彰对象:在志愿服务指导中心或者系级志愿者队伍注册半年以上且注册认证的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50小时以上的志愿组织且以2020年度“三个最美”评选结果为准。

三、评选、表彰组织及程序

1.学院团委负责指导并组织本次评优的各项工作,院系团学组织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五四评优工作。各级团学组织进行初评并报学院团委复审,学院团委对各级团学组织初评的奖项进行全面的审核工作,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后报院党委,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个人及单位进行表彰。表彰大会时间另行通知,各级团学组织所有申报和评比工作应在4月8日前结束。

2.“优秀共青团员”与“优秀团学干部”奖项的评选,由各级团学组织负责本单位进行初评并报学院团委复审,对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名单发回重审并对所在团组织申斥其失察之过,最终名单将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3.“优秀青年志愿者”奖项的评选由团委组织部、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联合评选,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评选工作和程序,初评结果报团委审核通过,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4.“最美志愿组织”奖项的评选由团委组织部、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联合评选,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评选工作和程序,初评结果报团委审核通过,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5.“校园十佳团支部”和所在团支部书记为优秀团学干部的评选实行联合评选,“校园十佳团支部”所在团支部书记即为“优秀团学干部”获得者。各系团工委根据本系实际,组织公开评选和审核,结合“五四共青团优秀单位”和“校园十佳团支部”评选条例择优推选,报送学院团委备案初步审核,经过公开答辩,决定最终奖项,对先进个人及单位进行表彰。

6.“五四共青团工作优秀单位”根据各系申报、答辩、组织考核最终确定获奖单位。各系团工委根据“五四共青团工作优秀单位”评选条例参加申报,报送院团委备案初步审核,经过公开答辩,组织考核决定最终奖项,对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7.“一系一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根据各系申报、答辩、组织考核最终确定获奖单位和个人。各系团工委根据评选条例参加申报,报送院团委备案初步审核,经过组织考核决定最终奖项,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四、时间安排和材料上报

1.4月1日-6日,各团工委组织评选,填写各奖项申报表(见附件)和申报材料;

2.4月9日前,各系团工委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xjtucctwz@126.com,纸质版加盖公章于中午12:20至13:20报送至团委会议室南303室。

3.4月22日前,各系共青团年度工作公开汇报,学院组织评审,公布评审结果。

五、表彰宣传

1.获奖集体和个人由学校统一表彰,颁发证书和奖品。

2.获奖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由学院团委通过网站、新媒体、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级组织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为保证评选工作质量,优秀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团支部或相关团学组织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评选产生。

2.扩大宣传,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系团工委、各级组织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学习目的的教育。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团支部建设、查找不足。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在学院树立起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范,真正达到评选的目的。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团工委、各级团学组织在初评推荐名单申报前必须进行至少3天以上的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不明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组织部。

联 系 人:茹静86654270杨斯民15353438748


附件:

1.《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21年“五四”评优表彰办法》;

2.《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21年“五四”各系申报评优分配表》;

3.《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21年“五四”各级团学组织评优分配表》;

4.《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21年“五四”评优各类申请表》;

5.《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21年“五四”评优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