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工委、各团支部、学生组织:
2023年暑期,按照团省委和学校有关工作部署,我院围绕学生成长成才、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共组织了社会实践队伍近100支,其中全国专项社会实践团队7支,理论普及宣讲团 9 支、乡村振兴促进团 17 支、党史学习教育团 27 支,共计参与人数1500余人次。各实践队采取点面结合、就近就便的形式,奔赴陕西省延安市、陕西省安康市、陕西省靖边县、甘肃省庆阳市、江苏省徐州市、河北省邯郸市、河南省洛阳市、山东省菏泽市等50余个地区开展了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社会实践活动。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院实践育人工作深入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奖项
1.集体类评优表彰项目: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
2.个人类评优表彰项目: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3.调研报告评优表彰项目: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
二、评选办法
详见附件
三、评选比例及产生方式
1.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按照申报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总数的50%进行评选表彰。系级重点团队、专项团队和一般团队均可申报。学院团委将综合考察各团队的活动内容、效果和质量,进行评定。
2.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按照申报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总数的30%进行评选表彰。学院团委根据各组织单位工作推进及落实情况进行评定。
3.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并表彰2名优秀指导教师。学院团委根据各实践团队指导教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定。
4.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由各系组织评选推荐,学院团委审核评定。按照申报社会实践优秀个人总数的30%进行评选表彰;以其他分散形式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由各系按照分散形式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人数的3%进行推荐。
5.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由各系组织评选推荐,由学院团委根据各实践团队调研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比例为参评总数的20%。
四、工作安排
(一)申报推荐阶段(10月8日-10月11日)
各系认真总结梳理“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按照总结材料要求进行整理撰写。申请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和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的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总结材料清单》要求进行自主申报(相关材料请见附件1)。
(二)组织评审阶段(10月12日-15日)
学院团委根据各系推荐上报情况,结合各系、各团队和个人社会实践开展情况进行综合初评。
(三)组织答辩阶段(10月16日-20日)
学院团委将组织对申报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进行集中答辩,每个团队或个人的答辩时间限制为5分钟。请各单位将答辩PPT于10月15日12点前发送至twkjsj@163.com邮箱(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表彰奖励阶段(10月23日-27日)
学院将对2023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的优秀团队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未在“三下乡”官方网站报备的团队不得申报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各系组织根据总结材料要求,积极做好社会实践总结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文件要求进行推荐申报,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系组织要做好社会实践团队实践成果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实践交流活动、分享实践体会,提炼实践收获,扩大教育成果。
(三)建立合作,持续推进。各系组织应加强与实践地的联系与合作,积极促成实践基地的建立,继续组织力量完成活动期间承接的工作项目,并给予所联系的帮扶对象长期有效的支持,使大学生社会实践形成长效机制,增强实践育人实效。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23年暑期“三下乡”社会
实践活动考核评比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加强我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服务工作,完善社会实践工作机制,激励和表彰在组织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更好地促使大学生积极地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集体考核评比办法
(一)申报优秀团队的基本条件
1.必须在“中青校园APP”和陕西省社会实践新媒体系统进行注册和报备的团队。
2.必须有明确的指导教师。
3.至少向院团委报送4篇以上的实践报道。
4.实践队服务时间在10天以上,并要上交符合要求的实践总结材料。
5.能够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引领、辐射和示范作用,建立健全长效育人机制。
(二)优秀团队评比采取“百分制”的方式,评分标准如下:
1.实践主题突出,形式或内容新颖,切合当地需要,为
当地解决实际问题,有创新点和亮点,完成效果好。(满分20分)
2.实践论文,调查报告或其他形式的实践成果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有实质性的成果上报(包括实践论文发表,为当地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设计方案受到当地政府、企业重视等)。(满分20分)
3.在实践过程中主动与媒体联系,有媒体对团队的认可并进行正面报道;着力宣传学校,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实践活动在当地形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满分20分)
4.建立或巩固与实践基地的伙伴关系和长久的合作意向(主要依据团队的实践地接收证明或协议书的数量和质量),在实践地的群众中引起良好反响(主要依据回收的群众意见调查表,如感谢信,寄语等),并获得当地党团组织对团队有较高的评价。(满分20分)
5.实践前制定完整详细的社会实践方案,圆满完成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流程,及时上交立项材料,实践总结完整,有较高水平。(满分20分)
(三)申报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的基本条件
1.按照学校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计划详尽,主题鲜明,重点突出。
2.有固定的社会实践基地,全程组织教师参与。
3.实际组织实践队伍数不少于计划数量,并超过50%的实践队服务时间在10天以上。
4.有5篇以上校级媒体报道,有2篇以上省级、国家级媒体报道;
5.有系级职能部门处室领导、老师带队的团队优先。
(四)申报优秀调研报告的基本条件
每篇调研报告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作者不超过6人;调研报告需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实践性,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先进个人考核评比办法
(一)优秀指导教师基本条件:
1.真正起到带领团队、指导实践活动的作用,并取得丰硕成果。
2.及时、妥善处理团队内突发事件。
3.协调好与接待单位的关系。
4.帮助实践团队解决困难。
5.深入到实践活动中,与同学同甘共苦。
6.所指导的团队获得院级以上先进集体的优先考虑。
(二)学生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原则上应为学院推荐的先进集体骨干成员,在对外联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是参与大学社会实践活动的整体策划并发挥重要作用。
2.在实践活动中有着突出表现,对增进社会发展或加强民族团结有着突出贡献:具有全局目光,在重大决策或是突发事件中做出正确抉择:得到实践单位好评,产生一定的社会反响。
3.实践中能够发扬吃苦耐劳、团结合作、勇于创新的精神。
4.取得具有较高价值的个人成果(包括论文发表,设计方案受到有关部门重视采纳等),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成果展示交流等相关活动。
5.参加团队实践的过程中,发扬团队精神,在团队中表现突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对团队工作尽职尽责,对团队作出积极贡献。
三、申报考评程序
(一)自主申报。凡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和个人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主申报。
(二)各系初评。各系根据申报材料,按照有关的要求进行初评,评审结束后按照要求报送到学院团委,参加学校的统一评审。
(三)学校评审。学院团委将对各系推荐参评的集体及个人组织评审,最后确定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表彰名单。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优秀团队申报材料:优秀团队申报表、团队立项申报书、团队实践活动方案(包括日程安排表、团队章程)、团队安全责任书、社会实践团成员信息登记表、团队实践基地情况简介、实践活动总结、团队调研报告、实践单位证明材料、团队实践活动媒体报道、团队实践活动照片(附简短说明)、其他特色材料。其中,申请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材料上报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社会实践团成员信息登记表、实践基地情况简介、实践活动总结。
(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优秀个人的申报表、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社会实践活动个人总结、个人参加实践活动照片(附简短说明)、其他支撑材料。
(三)具体申报材料内容请见附件。申报材料请于10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twkjsj@163.com,纸质版交至学院团委会议室(活动中心南303)。
共青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