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部(处)及相关单位:
今年以来,国内多地发生亡人火灾事故,高校系统也频发火灾事故。截至11 月 10 日,我省共发生教育培训类场所火灾 41 起,直接财产损失 227.2 万元,其中西安 18 起,有 11 起发生在大学。从火灾原因看,电气火灾是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占到学校整体火灾近一半,用火不慎、吸烟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冬季气候寒冷干燥且用电量增加,火灾事故的风险随之增大,火灾防控面临更大压力和挑战。为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消防安全事故,深刻汲取省内外消防事故教训,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整改
冬季气温逐渐降低,用电、用火、用气增加,火灾风险增大。各单位要坚决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校内各单位负责人牵头,全面开展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形成隐患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着力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推动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重点防火部位安全管理
(一)学生宿舍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蜡烛、酒精炉等。严禁乱接电线,不使用劣质或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毯、“热得快”等。严禁给电动车“飞线”充电或将蓄电池带入楼内充电。离开宿舍时,确保所有电器关闭,拔掉电源插头。定期检查宿舍内的电线、插座,发现老化、破损及时报修。保持宿舍内通道畅通,不堆放易燃物品。宿舍内禁止吸烟。定期对楼内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严禁损坏或私自挪用。
(二)教学(办公)楼
定期检查教学(办公)楼内的电线、插座和照明设备,确保安全使用。严禁给电动车“飞线”充电或将蓄电池带入楼内充电。严禁师生员工在教学(办公)楼内生活居住。教室(办公室)内的电器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可用。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不乱拉电线,不使用自带电器。保持教室(办公室)和走廊通道畅通,不堆放杂物。定期对楼内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严禁损坏或私自挪用。
(三)实验室
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需在指定区域内操作。实验过程中,保持警惕,随时注意实验设备的安全状况。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实验现场,关闭所有电源和气源。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实验室消防器材放置在易于取用的位置。定期对实验室及周边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严禁损坏或私自挪用。
(四)图书馆、档案馆
禁止在馆内吸烟或使用明火。保持馆内通道畅通,不堆放杂物。定期检查电线、插座和照明设备,确保安全使用。定期对馆内及周边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严禁损坏或私自挪用。读者应遵守图书馆规定,不乱拉电线,不使用自带电器。
(五)在建工地
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定,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定期检查施工设备和电线,防止因老化或破损引发火灾。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施工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灭火和自救技能。保持施工现场整洁,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其他场所
食堂、校医院及其他校内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确保场所消防安全。设立禁烟、禁火标志,严禁人员在场所内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人员在库房内生活居住。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自架设临时线路,定期检查电线、插座和照明设备,防止因老化或破损引发火灾。严禁给电动车“飞线”充电或将蓄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灭火和疏散技能。保持场所整洁,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定期对所在及周边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严禁损坏或私自挪用。
食堂使用燃气时保持通风良好,定期检查燃气管道和阀门,确保无泄漏。定期检查电气线路设备、燃气管线、燃气灶具、报警装置,清理油烟管道,确保安全。油炸食品时,严格控制油温,防止油溅引发火灾。
校园内严禁焚烧树叶、杂物等。
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开展消防“一懂三会四个能力”和“五懂五会”专项教育,加强师生应急自救能力培训。如发生火灾应冷静应对、迅速逃生,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及时联系学校保卫处。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29-86652110
综治办(保卫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