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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9-27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部署,进一步加快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推动“两链融合”相关工作,推动种子基金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现征集具有科技成果转化潜力的项目,具体如下:

一、总体背景

为支持秦创原建设及科技成果转化,陕西省、西安市与西咸新区共同发起设立了秦创原春种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春种基金”)。该基金旨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按照“扶持转化”的原则,优先投资于省内高校与科研院所落户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技术创新链前端环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期选定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四个行业为投资方向。符合投资条件的项目,种子基金将对项目进行50-100万元的投资。

二、申报条件

申报种子基金的项目应当属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要求创业项目同意成立公司主体。

(二)要求创业项目有明确市场需求。

(三)要求创业项目处于概念验证和工作样机阶段,有成型样品、技术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阶段性成果,提高技术成熟度后能够迈入工程化及生产线阶段。

三、申报方式

申报种子基金应当根据《秦创原春种投资基金项目申报书》中申报指南相关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相应作证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此申报通知长期有效


西咸新区秦创原春种投资基金简介:

西咸新区秦创原春种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春种基金”),是政府全资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通过鼓励和支持原始创新,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深化“两链”融合发展,发挥财政资金扶持科技成果转化的作用。

春种基金对拟投项目进行股权投资,支持省内高校师生落户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技术创新链前端环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目前主要支持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四个投资方向。

(一)春种基金投资项目应符合如下条件:

1.要求创业项目有公司主体或拟创办公司。

2.要求创业项目有明确市场需求。

3.要求创业项目处于概念验证和工作样机阶段(对应技术成熟在三级和四级),有成型样品、技术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阶段性成果,提高技术成熟度后能够迈入工程化及生产线阶段。

(二)春种基金对被投资项目出资及股权占比:

1.春种基金拟投项目设立项目公司时,原则上对单个项目股权投资金额上限为50万,占被投资项目公司股比为5%。

2.为鼓励创业团队投入现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春种基金投资额度可在50万的基础上可追加投资,即创业团队每实际投入5万,春种基金投资额增加10万,春种基金每在50万的基础上增加1万元投资额,增加被投项目公司股比0.1%,单个项目单次累计投资最高至100万封顶,占被投资项目公司最高股比为10%,具体占股比例根据被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三)投资操作流程

1.高校、科技经纪人、管理人或其它相关机构向创促中心推荐项目,所推荐项目应包括项目简介、应用领域、市场前景、优势及竞争力、团队情况、公司情况和资金计划等方面内容。

2.创促中心投资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初步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推荐给春种基金。

3.管理人对推荐项目是否满足投资条件进行复核,报春种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4.管理人根据春种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结果,按要求完成投资协议签署并实施投资。


联系人:王茜

联系电话:029-8665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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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