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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第三届工会委员会由本次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设委员11名,实行差额选举办法,提名12位候选人,差额人数1人。

三、候选人名单经工会会员充分酝酿讨论后,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推荐,并经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报西安交通大学工会审批,确定正式候选人12位,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四、大会选举由全体正式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实到正式代表的半数时,可当选;如果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是否补足不足的名额,由学院党委议定。

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代表填写选票时,有权对候选人投赞成票、不赞成票和弃权票或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空格栏内划“√”;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空格栏内划“×”;如弃权,在其姓名上方空格栏内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下方的另选人栏内填写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如果只写姓名不划“√”,不计算该票数,选票上划“√”的人数不得超过11人,否则,该张选票作废。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废票。划写选票一律用黑色签字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七、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4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8名。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八、大会设两个投票箱,代表按座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投票时,监票人、计票人首先投票,其次学院领导投票,随后各位代表按座区依次投票,请假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九、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的工会委员名单。

十、本选举办法,由大会采取鼓掌的方式,通过后生效。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