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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考核要解决问题

日期:2020-05-1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办近日印发《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明确提出“进一步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方法”,就是要革除督查检查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发挥督查检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更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督查检查考核是为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好地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通知》明确要求,“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从以明查为主向明查暗访相结合转变,从一味挑毛病、随意发号施令向既发现问题又帮助解决问题转变”。督查检查考核的“指挥棒”必须精准,要督在实处、查在“七寸”、考在要害,不能只紧盯开了几次会、写了多少工作日志、记了多少台账、拍了多少“留痕”照片,而要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既着重发现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又及时了解有关政策需要完善的地方,把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